关于改革调整市区城市公共供水价格的通知
鹤发改价管【2019】18号
鹤壁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鹤壁市骏港水务有限公司淇分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疏导南水北调水源置换等因素引起的供水成本上升压力,建立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价格形成机制,保障供水事业健康良性发展,引导节约利用水资源,在统筹考虑城市供水现状及社会承受能力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改革调整我市市区城市公共供水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由现行的二级阶梯完善为三级阶梯,各阶梯水量基本水价级差1:1.5:3,实施范围为市区内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用户。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用水量144立方米(含)以内;第二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用水量145至216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用水量216立方米以上。以年度为计量周期。
二、调整市区公共供水价格
(一)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南水北调供水区域:“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基本水价调整为2.7元/立方米,合表用户水价为2.8元/立方米。
非南水北调供水区域:“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基本水价调整为2.05元/立方米,合表用户水价为2.15元/立方米。
(二)调整非居民用水价格
将原执行特种行业水价的咖啡厅、茶馆、歌舞厅、美容美发足疗等休闲娱乐行业调整为非居民用水范围,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具体办法另文下达。
南水北调供水区域非居民基本水价调整为4元/立方米。非南水北调供水区域非居民基本水价调整为3.1元/立方米。
(三)调整特种行业用水价格
我市特种行业取用水包括洗车、洗浴、滑雪场取用水等。
南水北调供水区域特种行业基本水价调整为12元/立方米。非南水北调供水区域特种行业基本水价调整为11元/立方米
三、相关配套政策
(一)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
为缓解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对市区经民政部门认可的城市低保、特困家庭实行生活用水减免,每年每户减免24立方米基本水费。
(二)实行合表用户水价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非“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学校教学、学生生活及养老机构等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水价,实行合表用户水价。
(三)对多人口家庭的保障措施
对市区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多人口家庭,适当増加阶梯水量基数,每増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6立方米。
(四)建立联动机制
建立我市公共供水价格与南水北调等水源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当水源价格调整时,供水价格同步、同向调整。
分步实施非南水北调供水区域供水量变动价格,当具备预定条件后,按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适时启动。
四、其他有关事项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供水价格参照我市南水北调受水区城供水价格执行。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9年3月抄见水量执行。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鹤壁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月24日